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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 - 物業稅
如果您持有香港物業並從香港物業收取租金收入或一次性保費,您必須在個人報稅表(如果該物業由您獨資擁有)或物業報稅表(如果該物業由您共同擁有或共同擁有)中申報。
評稅基礎期
當年4月1日至隔年3月31日(無其他選擇)
兩級標準稅率
標準稅率 15%
扣除額和津貼
1) 房東支付的租金
2) 20%的扣除和津貼
3) 壞帳
註:納稅人不得申報其他修理費及保養費
物業稅常見問題解答
問:如果房產是公司持有,我們需要繳房產稅嗎?
答:不需要,納稅人需要繳納利得稅而不是財產稅。
問:如果房產是我持有的,沒有薪水和生意,我怎麼能減免房產稅?
答:你可以選擇個人入息課稅,將應評稅淨值轉入薪俸稅評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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